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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经2015年10月22日第七届党委第97次常委会审定通过)

西政委发﹝2015﹞85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团结进取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紧紧围绕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目标,着眼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更加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现代科学知识,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保障。

  二、参加人员

  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员包括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于重大议题的学习,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将学院和机关正职处级领导干部纳入学习范围。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主持学习。党委宣传部为秘书单位,负责学习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级中心组是指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的理论学习组。二级中心组学习人员包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委员、支部书记和教研室主任。对于重要议题的学习,可适当扩大参与范围。二级中心组学习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主持学习。

  三、学习内容

  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必须有明确的学习主题和针对性强的学习内容。

  (一)学习主题

  在学习主题选择上,要始终坚持“加强理论学习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结合、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相结合、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解决师生实际问题相结合”的“五结合”原则,研究解决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秘书单位可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近期重点,分阶段提出学习主题建议。

  (二)内容安排                    

  在学习内容安排上,要始终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与完善知识结构”有机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点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指示、教育部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以及学校党政重要文件,认真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历史、文化、军事、社会管理、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新知识,切实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根据学习内容,可由秘书组编辑学习辅导资料。

  四、学习形式和学习时间

  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要坚持“学理论、搞调研”与“写文章”相结合,适应移动互联网环境,不断创新学习形式。

  (一)学习形式

  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采用辅导讲座与座谈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进行。可运用学习讲坛、专家讲座、主题研讨、在线学习、网络交流、观看影视作品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发挥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作用,通过主动订阅和自主开发学习APP或学习专栏等,随时随地开展“微学习”。在具体方式选择上,可在保证学习效果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要把广泛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方式。

  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工作实际,每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亲自动手撰写理论文章、读书笔记、调研报告;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成员每年应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由党委宣传部定期收集汇总,适时组织学习交流。

  (二)学习时间

  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其中,上、下半年各不少于50学时,一天按8学时计算。

  五、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要根据中央和市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合理安排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专题调研,统筹规划日常学习和专题活动,通过“年初有计划、年中有通报、年终有总结”,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学习台账。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要做好学习记录、考勤记录及文字影像等资料保存归档,将年度学习计划、学习通知、集中学习考勤表、发言材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年度总结等学习资料建立专门档案,每年装订成册,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管理服务水平。

  (三)注重成果转化。根据抽查和报送情况,校党委每年印发一期学习情况报告,通报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党委宣传部要组织收集各级中心组特色经验和典型做法以及中心组成员学习体会、调研文章、学习成果等,及时更新学习动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适时汇编成册并推动成果运用。

  六、学习要求

  (一)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及相关职能部处协调配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学习纪律。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学习者,须事先向中心组组长(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书面请假。学习期间,要加强会风监督,作好考勤和会议记录。所有中心组成员在会后均要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三)强化督促考核。党委宣传部要会同党委组织部每学期对二级中心组学习考勤、会议记录以及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及通报,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二级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二级中心组在每学期期末向校党委提交学习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并抄送党委宣传部。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和二级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西政委发〔2012〕21号)同时废止。